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陈孝志)4月3日,广河县检察院依托县综治中心平台,启动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成功化解一起轻伤害刑事案件。
2025年8月,87岁的马某甲与马某乙在临时摆摊点经营期间,因眼镜买卖事宜发生纠纷,进而引发肢体冲突,造成马某乙肋骨骨折,马某甲颧骨骨折,二人的行为均涉嫌故意伤害罪。
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查明,该案双方当事人既是犯罪嫌疑人,亦是被害人,二人到案后均对自身故意伤害他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且主动表达了和解意愿。为从根源上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检察官联合侦查人员、综治中心专业调解人员,与两位老人沟通交流,耐心释法说理,细致疏导情绪,经过多方不懈努力,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一致,互相出具谅解书,自愿达成刑事和解。4月3日,广河县检察院对该案召开公开听证会,最终对马某甲、马某乙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