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2-0078 甘肃法治报出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法警联动”解开合伙养牛“结”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曹治

“我退伙,你必须退还我的入股钱,得给我分红!”“账还没算清,凭什么要给你全额退股和分红?”近日,一场因合伙养牛引发的合同纠纷,在文县人民法院安昌河法庭与文县公安局石鸡坝派出所的联动调解下圆满化解。“法警联动”的调解效能,既实质性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更守护了乡村的“和”与“治”。

合伙养牛 一句“退伙”起嫌隙

李某与张某系同村村民,此前二人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合伙养殖肉牛,李某负责提供场地并以资金入股,张某负责日常饲养、账目管理等相关事宜。经营过程中,李某与张某在饲养、账目等问题上逐渐产生分歧,矛盾日益凸显。最终,李某提出“退伙”要求,要求张某退还其全部入股资金,并支付合伙期间的相应分红。但张某认为,合伙期间牛群饲养产生了大量成本,且部分账目尚未核对清楚,无法全额退还入股资金,分红更是无从谈起。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从言语争吵逐渐升级为情绪对峙,李某遂拨通了辖区派出所的报警电话。

石鸡坝派出所民警在安抚双方情绪、详细了解合伙细节的前提下展开调解,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调解始终不见成效。随后,石鸡坝派出所就该案与安昌河法庭取得联系,并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诉讼化解矛盾。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纠纷双方系同村邻里,若不及时妥善处理,极可能会引发更严重的矛盾冲突,遂决定与派出所民警一同开展联合调解。

联动调解 厘清“牛账”解心结

调解过程中,法官与民警分工协作、各司其职,采取“面对面”倾听诉求、“背对背”释法析理的方式,耐心疏导双方情绪,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

“这两年牛肉卖不上价格,我也很为难。顾客都是年终结账,年中我确实凑不出钱。”在法官的引导下,张某说出了自己难处。

调解现场,法官坚持“法理相融、情理兼顾”原则,一方面,结合民法典中关于个人合伙的相关规定,向双方详细解读退伙的法定条件、入股资金退还、盈利分配的法律依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另一方面,民警与法官一同引导双方从邻里和睦、乡村和谐的角度出发,换位思考,摒弃对立情绪,理性看待分歧。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账目核算、入股资金退还比例及分红金额,法官逐一梳理账目明细,核对养牛成本等相关凭证,现场核算合伙盈亏情况。经过法官、民警多番耐心劝说和细致工作,双方逐渐放下隔阂,最终就退伙清算和补偿等事宜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 2026-03-27 6 6 甘肃法治报 c273874.html 1 “法警联动”解开合伙养牛“结”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