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杨丹)“交叉执行让我看到了获得赔偿款的希望!”近日,申请执行人豆某携家人来到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法院,将一面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后激动地说。
锦旗背后,是一起跨越3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2022年,豆某获判某商贸公司赔偿各项损失25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拒不履行。豆某申请强制执行并追加法定代表人麻某为被执行人,却发现被执行公司及麻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麻某亦下落不明,案件终本执行。
2025年年底,这起“执行不能”案件经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移交红古区法院启动交叉执行。
接手案件后,执行法官深挖细查,发现被执行公司实际控制人实为麻某的父亲麻某某,而父子二人消极履行,根源是对判决责任分配心存不满,产生抵触情绪。
找准症结后,执行法官一方面以案释法,向麻某某父子阐明生效判决的法律效力,讲明消极履行对个人信用、企业发展的不利影响,逐步消除其抵触心理;另一方面,考虑到被执行人暂无全额履行能力,法官提出“放水养鱼”思路,积极协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商贸公司、麻某先行支付4万元,剩余款项分两年履行。同时,经豆某同意,法官协调原执行法院解除对麻某的全部强制措施,并建立微信群监督后续履行,让其能安心创业、如期还款。
这起案件的突破,是红古区法院巧用交叉执行机制的生动实践。交叉执行“换人换视角”,打破了原有执行的思维定式,成功锁定实际控制人这一关键线索。而“放水养鱼”的和解方案,更是让执行工作从“就案办案”转向“案结事了”,既守住司法底线、保障申请人权益,又兼顾被执行人实际困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