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张小锋
没有庄严肃穆的审判法庭,就在村委会的小院里,一场邻里间的纠纷在温情与法理中悄然化解。3月24日,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四十里铺法庭将庭审现场“搬”进村社,用一场接地气的巡回审判,解开了两户村民多年的心结。
原告高某与被告罗某本是同村邻里,却因青槐树结下多年矛盾。2015年底,罗某在未告知高某的情况下,擅自将对方土地内300余棵青槐砍伐。事发后,双方争执不断,虽经报警协调仍未能达成一致,最终闹上法庭。多年的隔阂让两家人见面形同陌路,邻里关系十分紧张。
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系同村村民,低头不见抬头见,简单一判了之不仅化解不了矛盾,还可能让积怨更深。在仔细梳理案情后,法庭决定把庭审开到群众家门口,联合村委会共同开展调解工作。
庭审现场,法官耐心听取双方陈述,细致释明法律规定,从邻里情谊、乡村和睦、长远相处的角度耐心劝说。村干部也从乡情民俗出发,积极斡旋调和。经过现场法理与情理的双重疏导,原本僵持不下的双方态度逐渐缓和。
最终,两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罗某将涉案土地上的树木、树根、树枝及其他附着物全部清理完毕,清理物归罗某所有,高某自愿放弃赔偿诉求。一场持续多年的邻里纠纷,在巡回审判的现场得以圆满化解。没有激烈争执,没有对立情绪,两户村民握手言和,邻里关系重归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