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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机制优化管理,确保醉驾治理常治长效。坚持办案与监督相结合,落实“四个一”案件质量评查检查等机制,发挥检委会、检察官联席会、检察长、部门负责人监督把关作用,严格执行不起诉审批程序,提升办案质效;加强对下指导,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机制作用,严格落实督办、请示、非正式请示、备案审查等工作机制,构建纵向到底的醉驾案件层级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加强推介交流,依托座谈会、交流会等平台,互相研讨、实地“取经”,全面提升醉驾案件办理质效;充分挖掘专项行动辐射带动作用,探索建立内部线索移送等机制,全流程监督、全链条治理,持续推动醉驾治理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