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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公安救助两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见习记者 胡庭瑞)近日,靖远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后,接连救助2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1月26日下午,北湾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报警称,其在北湾镇大石湾沟发现一只受伤的野生动物,无法正常活动,请求紧急救助。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携带救援工具赶赴现场,对该动物近距离观察、妥善看护,并对其伤口进行紧急处理。为确保该动物得到科学救治,民警联系靖远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保护站工作人员抵达后,确认该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石羊。随后,双方合力将石羊安全移交至野生动物保护站。

1月28日12时许,平堡派出所接到一居民报警称,其家中仓库发现一只形似黄鼠狼的野生动物。接警后,民辅警迅速携带装备赶赴现场,在做好安全防护的前提下,以温和方式成功捕获该动物,并用铁笼妥善安置,避免其受到二次伤害。经专业人员辨识,该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石貂,且身体无明显外伤、状态良好。为让石貂尽快回归自然,民辅警精心选取环境适宜、人迹稀少的野外区域,安全将其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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