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晓云
从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甘肃等13个省份首批试点,到2025年《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原创性成果,已走过从局部实践到全面立法、从探索性改革到基础性制度的10年。
作为全国首批试点省份,自2015年7月检察公益诉讼试点以来,我省检察机关深入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要求,始终秉持“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立足省情实际,服务“国之大者”“省之要事”,守护“民心所向”“民生所盼”,持续丰富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安全生产、文物保护等领域,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逐步探索出一条具有西部特色、甘肃特点的公益司法保护之路,为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从试点到立法:公益诉讼的10年探索实践
10年间,我省检察机关的实践经历了“顶层设计—试点探索—法律确认—领域拓展—体系完善”的完整历程。2015年7月,全省8个市级检察院、52个基层检察院率先开展试点;2017年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入法;此后,办案领域从最初的生态环境、食药安全等4大领域,逐步拓展至英烈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无障碍环境建设等10多个领域,形成“4+10+N”的履职格局。
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先后出台支持性文件,构建起“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协商、检察履职”的法治工作格局。10年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9546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占九成以上,绝大多数公益问题在诉前得以高效解决,24件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守护绿水青山:黄河治理的检察担当
作为黄河流域上游省份,甘肃肩负着“源头责任”。10年来,省检察院制定专项实施意见,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守护黄河源 甘青益路行”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与青海、四川等省建立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共同守护黄河安澜。
2025年,武威市检察院通过大数据模型筛查发现,全市机动车维修企业存在600余条废机油违规处置线索。立案后,检察机关查明部分企业危险废物露天堆放、管理台账缺失等问题,随即向武威市生态环境局发出检察建议。监管部门迅速行动,排查976家企业,整改356个问题,推动333家维修企业纳入固废系统监管,并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机制。一场公开听证会确认,整改效果显著,有效阻断了废机油对土壤与水源的潜在污染。
聚焦民生关切:以精准办案回应“急难愁盼”
公益诉讼守护的公共利益,关乎千家万户的衣食住行。2015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持续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等专项监督,在食品药品安全、特殊群体权益、乡村振兴、文物保护等领域精准发力。
在特定群体权益保障方面,检察机关加强对妇女、老年人、残疾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的司法保护。其中,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针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短板,推动18家医院改造卫生间23处,61家银行网点增设无障碍通道,车站、商场同步整改,让残疾人出行更安心。平凉市人民检察院应用“药店执业药师人证分离监督模型”,发现166条可疑线索。经调查,多家药店存在执业药师注册单位与实际从业单位不符、处方药未经审核销售等问题。检察建议推动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整治,查处案件68件,注销、撤销15名违规药师注册证书,守护了群众用药安全底线。甘谷县检察院在“食药安全益路行”活动中发现乡村卫生室药品贮存不规范、医疗废物处置不合规等问题。通过抽样调查45家卫生室,督促县市场监管局、卫健局联合排查405家机构,下架过期药品,并实现药品阴凉柜全覆盖,筑牢了基层医疗安全网。
高质效办案:科技赋能与社会治理并重
10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通过强化可诉性标准、优化业务管理、推广科技应用,提升办案精准度。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无人机、卫星遥感等技术已成为发现线索、调查取证的有力工具。
在办案中,检察机关注重“抓前端、治未病”,按照“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路径,做好“后半篇文章”,通过一份份检察建议推动多部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实现从“解决一件事”到“规范一个领域”的转变。
经过10年的实践,检察公益诉讼已成为甘肃融入国家战略、守护公共利益的重要法治引擎。站在新起点上,全省检察机关将持续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甘肃篇章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