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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损坏通信设施 法院调解赔偿损失

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见习记者 胡庭瑞)近日,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高效调解一起因交通事故损坏通信设施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2025年11月7日,李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某路段行驶时,因车辆车厢未及时落下,货车前部与跨路光纵线发生剐蹭,造成某通信公司光纵线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为确保区域通信服务的正常运转,某通信公司快速组建应急抢修团队对受损设施进行修复。

抢修工作完成后,某通信公司多次与李某沟通赔偿事宜,要求其承担通信设施维修费及材料损失费,却遭到李某的拒绝。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某通信公司向平川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赔付各项损失共计9000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通过查阅案件材料,梳理案件事实,明确了争议焦点。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法官组织双方来到法院面对面调解。经法官释法明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当庭向某通信公司支付赔偿款3000元,某通信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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