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民张女士来电咨询:新安装的家用监控摄像头被曝存在安全漏洞,他人可远程窥探家人隐私。请问,生产商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记者电话连线郭凯文律师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隐私权,生产者有义务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护用户信息安全。若未对用户数据进行加密存储、传输,未及时修复系统漏洞,或未对用户账号进行有效鉴权管理,导致隐私泄露,生产者需承担侵权责任。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晓云 整理)
在线教育平台倒闭,预缴学费如何追讨?
兰州市民陈先生来电咨询:为孩子在某在线教育平台购买两年课程,预付学费2万元。平台运营半年后突然宣布破产。请问,家长们该如何追回损失?
记者电话连线李艳波律师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线上教育培训机构终止办学应提前公示并退还剩余费用。培训机构破产,应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协商处理,合同中如有破产或者无法授课的情形会退费的相关约定,双方协商退钱。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且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起诉至法院,申请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款项以及主张对方支付违约金。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晓云 整理)
租赁电动自行车电池爆炸,消费者如何索赔?
定西市民吴先生来电咨询:通过共享平台租赁的电动自行车,在骑行过程中电池突然爆炸导致人身伤害。平台以“用户操作不当”为由推责。请问,我该如何索赔?
记者电话连线郭凯文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赔偿。本案中租赁平台作为经营者,对其提供的产品负有安全保证义务。吴先生可以委托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事故电池进行质量鉴定。同时,提起诉讼要求平台运营商及电池生产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若经鉴定证明共享出行平台对运营车辆及关键零部件没有严格进行安全检测,则可同时对平台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晓云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