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魏世东)近日,玉门市社区矫正对象陈明(化名)赴外省进行商务洽谈后成功签下关键订单,让濒临停滞的企业重获生机。这一转变得益于酒泉检察机关联合司法行政部门推出的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制度改革,通过“简化审批+科技监管”模式,既严守社区矫正纪律底线,又精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实现法理与人情的有机统一。
去年,陈明在生产经营中因法律意识淡薄触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在玉门市接受社区矫正。作为企业负责人,他陷入两难境地,企业50余名员工薪资待发,外省主要客户需当面沟通,一旦客户流失,企业生产线将彻底停摆,但若未经批准离开居住地,将违反社区矫正规定。
玉门市检察院捕捉到这一情况后,迅速上报酒泉市检察院。在酒泉市检察院统筹指导下,玉门市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出台《关于优化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请销假制度的实施意见》,针对涉企矫正对象请假审批流程繁琐、监管方式单一等堵点,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并创新监管模式,从机制上为确有必要外出经营的对象提供合法合规的便利,生动诠释了检察机关“刚柔并济、放管结合”的履职理念。
陈明提交请假申请后,社区矫正机构依据其日常表现及业务合同、行程安排等材料,当天即批准其5天短期出差,行程中通过微信实时报告、钉钉打卡等方式实现动态监管,检察机关全程跟踪监督。最终,陈明顺利签下订单,企业生产线恢复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