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2-0078 甘肃法治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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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出规范 “管”出实效

——嘉峪关检察以检务督察推动“三个管理”走深走实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韩梅

今年以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锚定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目标,以“三个管理”为重要抓手,激活检务督察职能作用,探索“以督促规、以规强管、以管增效”的创新举措,推动“三个管理”实现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落实”的深度转变。

聚焦业务管理 以“督”促“规”

检察业务是检察工作的核心,业务管理则是保障案件质量的关键“压舱石”。检务督察必须深度嵌入司法办案全流程,实现对业务管理的精准化监督。

在协同机制建设上,嘉峪关市检察制定《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与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工作会商办法》,全年开展工作会商5次、批评教育谈话3次。在办案质效提升上,释放“督察+案管”协同效能,联合案件管理办公室对检委会运行、听证规范等关键工作开展专项督察,同时引入人民监督员力量,构建多元监督网络,确保“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线索处置上,严格落实排查移送机制,对巡视巡察反馈、纪检监察转办等各类线索,依规做好内外部协作衔接,高效完成移送处理,畅通管理堵点。

紧盯队伍管理 以“督”促“廉”

队伍建设是检察事业发展的根基,检务督察作为从严治检的“利剑”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嘉峪关检察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结合各岗位实际,全年督促24人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117人次签订廉洁从检承诺书;开展任前谈话23人次、全员廉政谈话180余次,节假日发送廉政提醒短信8条,织密风险防控网。紧盯“三个规定”执行,专题开展2场解读培训,完成20条数据甄别核对,对违规过问案件等行为坚持“零容忍”,每季度公示律师代理案件异常情况,促进检察权规范运行。强化日常行为监督,常态化开展会风会纪检查和节假日纪律督察,核查问题线索2条,为1名干警澄清正名,监督“三重一大”决策14次,开展会纪会风检查6次,推动全体检察人员“八小时内”公正履职、“八小时外”慎独慎微。

覆盖事务管理 以“督”促“效”

事务管理是检察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支撑,高效的事务管理能够为检察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坚实保障。

嘉峪关市检察院党组高位统筹、主动发力,制定《联合督查方案》,整合政治部、办公室等多部门监督力量,围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党组督办工作推进等8个重点方面开展不定期联合督察。在财务资产监管上,完成5个方面8项问题整改落实,监督“三重一大”决策16次,筑牢财务资产廉政“防火墙”。在突出问题整治上,严格对照相关规定,组织市、区两级检察院各部门逐项逐条开展自查自纠,认领问题17个,制定整改措施53条,其中9项已完成整改;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形成制度机制11个、典型案例8个,未收到检察人员违法违规举报,以整改实效回应群众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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