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龚利芳 通讯员 潘怡汝 寇欣茹)近日,敦煌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潘虹个人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活动损害赔偿纠纷。
2025年8月,四川籍青年马某布跟随同乡工友前往青海冷湖的一家建筑公司从事高空作业,由承包建设项目的小包工头按照每月12000元的标准向马某布发放劳动报酬。10月19日,马某布在高空作业时因机械故障从高空坠落,幸运的是,在安全带的保护下,肢体未与地面或其他建筑物接触,但由于重力拉升,肢体软组织受伤。事件发生后,工地负责人将马某布送往附近的敦煌市某医院进行治疗,花费医疗费900多元。然而,此次意外高空坠落给马某布留下了严重的心理阴影,导致他噩梦连连,入睡困难,精神状态不佳。为了就近妥善解决马某布的损害赔偿问题,公司负责人与马某布向敦煌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希望通过调解解决双方的赔偿纠纷。
调解过程中,马某布提出让公司按每月12000元的标准支付自己3个月的工资,作为此次意外事件的一次性赔偿。但公司认为马某布只是身体软组织受到拉伤,并无大碍,只需休息三五天即可恢复,只同意支付一周的工资作为赔偿。双方分歧较大,调解陷入僵局。
调解员潘虹见状,先采用背靠背的沟通方式,详细询问了马某布的身体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为减少马某布的抵触情绪,潘虹先与他聊家常,向他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考虑到马某布虽然身体损伤不严重,但心理创伤难以估量且不容忽视,于是潘虹引导马某布在综治中心心理服务室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果显示,马某布目前处于严重焦虑状态,影响了正常的生活质量和身体状况。结合这一情况,潘虹从心理共情的角度向公司提出支付马某布一个月工资作为心理创伤赔偿的调解意见。在公司负责人协商意见未定时,潘虹又对马某布进行心理疏导和安抚,从情理上分析了事件过程和法律后果,最终双方接受了潘虹的调解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公司负责人当场支付了赔偿金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