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李光美)近日,民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联合民乐县南丰镇综治中心,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以柔性执行彰显司法温度与基层治理合力。
该案被执行人因买卖合同纠纷需向申请执行人支付8万余元案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当前经济条件有限,债务负担较重,若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仅会加剧双方矛盾,还可能影响被执行人正常生产生活,而申请执行人则急于拿到案款,以缓解自身资金压力,双方诉求一度陷入僵局。
为打破执行困境,执行法官主动联系乡镇综治中心网格员,邀请其共同参与调解。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详细释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网格员结合被执行人实际生活状况,耐心倾听其困难与诉求,并向申请执行人客观说明情况,劝解双方换位思考。经过多轮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履行2万元案款,剩余案款按约定分期支付,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部分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