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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法院:先行调解“零诉讼”暖企护企显温度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宁建忠

一起5.6万余元货款纠纷案在调解室里实现“当场清结”,看似普通的涉企纠纷,实则是以法治“软举措”筑牢营商“硬环境”的生动注脚。

这起涉及两家本土企业的货款纠纷,起因于被告某农旅合作社因供应链波动拖欠56214.7元货款,原告企业虽与被告长期合作但资金链承压,无奈诉至法院。

康乐县人民法院苏集人民法庭收案后,第一时间启动“涉企纠纷绿色通道”。承办法官马忠孝没有简单排期开庭,而是敏锐察觉到双方仍有合作基础——被告并非恶意拖欠,而是受市场波动影响短期资金周转困难。通过“背对背调解+面对面释法”,法官既向被告阐明逾期付款的法律后果,又为原告分析长期合作的商业价值,最终促成被告当场筹措资金履行全部案款。

从立案到执结仅用3个工作日,这场“零诉讼”的调解,让两家企业在法治框架下重拾信任,也为同类涉企纠纷树立了高效解纷的示范样本。

在该起案例中,人民法庭的“先行调解”机制成为破题关键。不同于传统诉讼的对抗性模式,法庭将调解端口前移,以“法律+商业”双重视角介入纠纷:一方面,精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条款,明确债务履行的法律底线;另一方面,引导企业从“商业可持续性”出发,避免因一场官司断送十年合作。

这种“法治+柔性”的解纷思路,正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核心要义。数据显示,该法庭今年以来90%以上的涉企纠纷通过诉前调解方式解决,实现“案结事了、企业无讼”。正如马忠孝法官所言:“对中小企业而言,时间就是生命线。我们既要做维护法律权威的‘裁判者’,更要当护航企业发展的‘润滑剂’。”

该起案例以先行调解的“加速度”降低企业解纷成本,以法治规则的“稳定器”保障市场交易安全,让辖区企业真切感受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当5.6万元货款以调解而非判决的方式快速到位,其背后是司法对市场主体“最小成本解纷”的制度保障,更是以法治稳预期、保增长的生动实践。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背景下,人民法庭正以一个个具体案例的“微治理”,汇聚成护航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大动能”。康乐县法院苏集人民法庭将继续以法治力量疏通经济脉络,让更多企业在这片沃土上轻装前行,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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