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齐洪德)近日,武山县人民法院洛门法庭充分发挥家事调解室职能优势,用4小时成功调解一起互诉名誉权纠纷案。在承办法官的悉心疏导下,原、被告双方最终握手言和、互撤起诉。
原告王某某与被告杜某某因邻里琐事积怨已久。王某某诉称,杜某某在院落内散布其“偷窃”的谣言,虽经公安机关调查证实无盗窃事实,杜某某仍持续实施威胁、辱骂等行为,严重侵害其名誉权并影响正常生活,故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1万余元。杜某某则反诉称,因被诬告导致其子李某某配合调查误工15天,产生误工费6750元、交通费800元,自己亦因精神损害要求赔偿5000元。双方各执一词、情绪对立,矛盾一度激化至互提诉讼的紧张状态。法官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启用家事调解室,经过4个小时的“情法理”融合调解,双方逐渐认识到各自在事件中的过激言行,和解意愿逐步达成。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签署《承诺书》并共同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