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2-0078 甘肃法治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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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援之光照亮公平正义之路

——记兰州市红古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高承龙

高承龙为群众答疑解惑。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龚利芳摄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龚利芳

在兰州市红古区,有这样一位法律援助工作者,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对法律的信仰和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他就是红古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红古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高承龙。

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以来,高承龙就像一位不知疲倦的行者,带领着律师团队,累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000余件,为近8000名各类受援人及时送上优质的法律服务,累计挽回损失4000余万元。这些数字的背后,是无数个家庭的希望得以重燃,是公平正义在每一个案件中的彰显。

在日常工作中,高承龙展现出卓越的创新精神。他积极探索打造红古公法“12351”模式,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开展“两进活动”为特色,实施“三项工程”为重点,实现“五分钟法律服务圈”为关键,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目标。在这一模式的推动下,红古区逐步构建起了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2021年以来,红古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案件1361件,受援人数3156人次,接待法律咨询8500余人次,进行认罪认罚见证793人次;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调解矛盾纠纷案件近12000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因出色的工作表现,先后被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司法部、人社部和省司法厅表彰。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关系着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满意度。2021年6月初,高承龙在工作中接访了一起特殊的咨询。凭借多年的经验,他敏锐地察觉到这次咨询背后可能隐藏不可预测的风险。经过研判思考,他向上级及时汇报,并主动介入这起涉及百余人的劳动争议纠纷。他坚信,只要让群众感受到法律援助的善意、主动、免费、及时且可靠,群众就会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最终,该纠纷成功化解,被评为甘肃省公共法律服务十大优秀案例,还被央视社会与法栏目组采访报道。

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他和法律援助律师团队的身影频繁出现在田间地头、工地现场、医院病房。有时,他们驱车五六十公里,给群众上门提供法律援助;有时,他们赶赴医院,帮助那些在工作中受伤的工人。对于高承龙而言,法律援助工作让他的每一天都过得充实而有意义。

法律知识的普及对于预防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至关重要。为此,高承龙积极投身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先后30余次送法进军营、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每一次宣讲,他都精心准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晦涩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大众易于接受的知识,在人们心中种下法治的种子。

随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不断建设和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法律援助而建,成为了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线。高承龙再次展现出他的智慧与担当,联合区综治中心在公法中心成立调解室。调解室按照主动创稳的思路,将许多简单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调解室设立以来,已调处矛盾纠纷200余起,百余件案件申请司法确认,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回顾高承龙十三年的法律援助历程,初心始终熠熠生辉。4月30日,高承龙被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授予2025年度新时代青年先锋奖。这份荣誉,不仅是对他个人工作的高度认可,更是对他所从事的法律援助事业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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