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2-0078 甘肃法治报出版






上一篇         下一篇

肃南检察:悉心守护牧区平安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黄海彧

肃南县是我省草原畜牧业大县,也是全省重要的畜牧业商品基地,牲畜不仅是牧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生产资料,更是他们对未来生活的希望与寄托。近年来,针对牧区牛羊马匹等牲畜的盗窃、诈骗刑事案件频发,肃南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牧区群众生产生活安全保驾护航。

重拳出击 打击犯罪挽损失

2023年9月,犯罪嫌疑人麦某某为骗取他人财物,通过微信、快手APP发布有关马匹和赛马的图片、视频等信息,虚构其有赛马出售,在取得被害人信任后,骗取被害人万海某某购马款22000元。所得赃款已全部挥霍。2024年12月19日,肃南县法院判处被告人麦某某犯诈骗罪,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

针对牲畜被盗窃、诈骗等案件跨区域作案频发、作案时间隐蔽、证据易灭失、价值评估难等侦查办案难点,肃南县检察院建立快速办理机制,充分发挥侦查监督协作与配合机制作用,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细致审查证据,全面把握案件细节,依法快捕快诉。始终将追赃挽损与打击犯罪并重,通过与公安、法院协作,全力追缴被盗、被骗牲畜及财物。通过发挥退赔退赃告知制度作用,激发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退赃退赔意愿,2024年为牧民群众挽回损失60余万元。

多方联动 共筑预防犯罪网

2023年4月17日,被告人马某某在微信群中看到肃南县康乐乡居民安某某发布的出售牦牛信息,遂驾驶车辆,从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前往康乐乡大草滩村安某某牧业点实地查验牦牛,并与安某某签订了《牛销售合同》。合同约定安某某以每头7150元的价格将54头牦牛(总价386100元)出售给马某某,马某某支付2万元押金,剩余欠款366100元在2023年4月23日之前还清,并出具欠条及保证书。马某某随即租用货车连夜将该批牛装车运输,并以转账迟延为由推脱未支付押金。2023年4月18日中午,马某某将该批牛运至青海省湟中区大才乡中沟村一处荒地,随即以每头4500元的价格售卖给李某某,李某某扣除马某某欠款后,向其支付217800元。得款后,马某某向安某某转账20000元押金,其余款项均用于偿还欠款及消费挥霍。后马某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支付剩余的购牛款366100元。2023年12月7日,肃南县法院判处被告人马某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为从根源上减少牲畜类刑事案件的发生,肃南县检察院与公安机关、乡镇政府、村委会合作,建立起全方位的联动机制。针对牧区地域广阔、居住分散的特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牲畜交易市场、牲畜运输等重点领域进行排查,对销售来源不明牲畜或买卖价格明显异于市场价格的交易人员进行重点调查,向相关监管单位发送工作提醒函,共同堵塞管理漏洞,防范违法犯罪。同时,组建“牧区检察官”普法小分队,在草原上搭建普法帐篷,利用“赛马会”等牧民群众聚集的传统民俗活动开展普法宣传,让牧民们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

--> 2025-02-26 6 6 甘肃法治报 c211067.html 1 肃南检察:悉心守护牧区平安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