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见习记者胡庭瑞)近日,靖远县人民法院北滩法庭对一起装修合同纠纷案进行了判后答疑,并就判决履行事项达成和解协议,实质性化解了矛盾纠纷。
某装修公司经第三人张某介绍给王某装修农村自建房,房屋装修完毕后,王某却称装修款应由张某支付。该案法庭调解无果后,遂作出民事判决要求被告王某限期支付原告装修款20983元。宣判后王某当庭表示上诉,承办法官对王某进行了判后答疑、释法说理,针对王某提出的疑问一一解答,打消了王某的不满情绪和疑惑。王某表示愿意和某装修公司再次协商。该案虽已作出判决,但判决尚未生效,本着从根源化解矛盾纠纷的原则,法官决定进行判后调解,最终双方达成新的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