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何杰)今年以来,城关区检察院持续深化医保骗保问题整治,从严惩处医保骗保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在依法打击医疗领域犯罪的同时,发挥检察机关社会综合治理职能,加强民营医疗机构自我监管,促进民营医疗机构良性运营,推动医疗保障支付共建共治共享,不断提升医保基金使用监管法治化水平。
2019年6月至2020年11月,田某某、梁某分别利用其在某民营医院工作之便,编造保险理赔资料,为本人及其他被保险人骗得某财产保险公司保险金共计人民币41万余元。其间,田某某与他人共谋骗取国家医
疗社会保障金共计人民币8万余元用于消费。案发后田某某、梁某及其他被保险人已全部退还保险金、医疗社会保障金、上缴全部违法所得。
城关区检察院在得知消息后立即主动提前介入该案,引导公安机关理清侦查思路,明确侦查方向,找准案件关键点,全面侦查取证,有针对性地提出多条侦查意见,以准确认定本案的犯罪金额以及犯罪情节。承办检察官在办案中注重对被告人释法说理,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从检察护企、检护民生、法治教育等多方面积极履行检察职责,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法律、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法治教育,使其真正认识到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