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李维琴)为积极贯彻落实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检察管理科学化水平,近日,皋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落实兰州市检察院《关于通过宏观案件质效分析强化“三个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关于通过微观案件质量评查强化“三个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意见》要求,要充分发挥业务宏观管理作用,树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运用科学管理理念,强化业务分析,持续跟踪完善“三个结构比”,并对检察办案工作中反映出的普遍性、异常性、典型性问题,深入剖析查找原因,提出解决意见,及时反馈,督促整改;以案件本身为对象加强案件管理,高效运用检察资源,规范流程监控程序,加强重要办案环节的预警提示,及时纠正程序瑕疵问题;完善常规自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随机抽查“四位一体”的案件质量评查管控体系,以高质效评查促进高质效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