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贾宝平)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工作的试点单位,今年以来,积极践行现代化羁押审查理念与方法,依法依规、结合实际,构建起兼具科学性与数字化的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指标体系,有力提升了检察官评判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的能力水平。
城关区检察院运用多元化、实质化的评估举措,在不断积累并分析数据标本的基础上,科学设置评估指标。一是注重推动“一个延伸”,将评估工作覆盖至侦查环节,有效推动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工作前移至侦查阶段,切实提升办案质效。二是突出“一个优势”,推行“检察+公证”工作模式,创建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检察官结合犯罪嫌疑人缴纳的赔偿保证金情况,在审查批准逮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时予以考量,既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又达到矛盾化解、案结事了的办案效果。三是创建“一个平台”,积极建立非羁押数字监管系统,对未羁押人员通过实时定位、线上打卡等方式,及时掌握其行踪和动态,确保按时参与诉讼,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四是引入“一类信息”,将犯罪嫌疑人的案外信息列入评估指标,切实提高评判犯罪嫌疑人再犯可能性、社会危险性的准确性。今年上半年,该院在全面精准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羁押制度进程中积累了丰富实践经验,取得了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