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乔雅晴)11月11日9时至13时,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依法对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街道永昌路一处房产的相关商铺进行了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人某资产公司与被执行人某矿业公司、贺某某、薛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由兰铁中院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薛某某名下位于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街道永昌路的一处房产经过网络司法拍卖,买受人李某某竞拍成交并办理了房产产权登记手续。经兰铁中院向涉案房产相关商铺送达执行公告后,相关商铺未按期搬离,兰铁中院于11月11日依法进行了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