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马志国)近日,合水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挪用资金案,有力维护了被害企业的合法权益。
10月10日,合水公安接辖区某环保建材公司经理举报称,其公司员工朱某伙同男友李某将公司34万余元货款私自转至个人账户消费挥霍拒不归还。接报后,合水县公安局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该公司员工朱某在工作期间发现公司财务制度漏洞,遂产生将收回的货款用于个人周转,延迟上交公司的念头,还向外提供个人账户回收货款。
在初次将货款挥霍未被公司发现后,朱某的行为愈演愈烈,由原先几千元到后来挪用上万元,2023年10月至2024年6月期间,朱某先后私自收取10余家公司货款共计34万余元,全部用于归还与李某的债务及日常消费挥霍。
10月28日、31日,李某、朱某分别被抓捕归案。经讯问,二人对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挪用公司资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朱某、李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