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2-0078 甘肃法治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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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检察院联合会签《机制》

跨区域协作共筑洮河流域生态屏障

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龚利芳通讯员周应林)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强化“大保护”意识,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促进洮河中下游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近日,临洮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卓尼、临潭、岷县、渭源、康乐、广河、永靖、东乡县检察院会签了《洮河中下游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

《机制》确立了日常工作联络机制、信息资源共享、案件办理协作、研讨交流协作、信息宣传协作等五大机制。就加强洮河中下游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沟通,要求各方检察机关办理案件时,在调查取证、重大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案件会商和联合办理、生态环境跨区域修复等方面强化协作。加强内部信息共享,及时主动交换工作和办案信息,实现信息互通。通过相互派员交流、参与办案、咨询、座谈等方式,共同提高办理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对涉及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案件进行宣传,加强信息交流,实现共同策划、共同组织、共同发布等形成宣传合力。

据了解,洮河是黄河的第二大支流,甘肃境内流经574公里,流域总面积2.55万平方公里,洮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对甘肃境内流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黄河的综合治理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机制》的成功会签,使三市州九县检察机关对洮河中下游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达成了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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