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2-0078 甘肃法治报出版
天水市民吴先生来电咨询:我经营一家特产店,但生意不好。为招揽生意,我想剪辑某当红明星的声音用来介绍产品,并在店内播放。请问,这种行为会侵犯到他人的权益吗?
记者电话连线郭凯文律师解答: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
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故吴先生不能剪辑某当红明星的声音用来介绍产品并在店内播放,否则会面临侵权风险。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李晓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