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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执行见成效以“保”促调解纠纷

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强唐生)为认真落实执源治理工作要求,运行审判与执行模式,近日,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就一起标的额为60余万元的涉民营企业运输合同纠纷,采取以执行保全促案件调解的方式,仅用3天调解结案。

兰州某运输公司(简称运输公司)长期为临夏某生物制品公司(简称生物制品公司)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双方因运费支付问题产生争议,遂酿成矛盾纠纷,诉至法院。运输公司在立案后,随即提交了诉讼保全申请。兰铁法院执行局依法对生物制品公司银行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后执行法官了解到,生物制品公司为当地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且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冻结该公司账户对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影响较大。执行法官及时将该情况与民事法官进行了沟通,民事法官决定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经民事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和解。由于生物制品公司银行账户处于冻结中,须解冻后才能支付。运输公司担心账户解冻后,生物制品公司不按时支付货款。鉴于此情况,执行法官决定采取“线下解冻、监督支付”的方法,在民事法官上午出具民事调解书后,执行法官下午即前往银行对冻结账户进行解冻,并现场监督生物制品公司向运输公司履行了给付运费义务。案件及时顺利审结,并执行保全措施解除,企业也恢复了正常的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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