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龚利芳)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3+N”(3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诉讼、检察监督,N即各行政执法部门共同参与)协作机制,近日,甘肃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甘肃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3+N”协作方案》并印发。
《方案》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行政诉讼、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的协作配合,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主动创安、主动创稳走深走实,为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方案》明确责任主体,行政执法协调监督“3+N”协作机制由司法行政部门、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构成,是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协作机制的重要内容,形成“执法监督+审判监督+检察监督+行政执法”的法治全链条,凝聚更紧密的监督合力,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
《方案》指出,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坚持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3+N”协作机制为载体,推进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检察监督、审判监督同向协作发力,打造多元共治的良好法治环境。各单位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新思路新举措,推广示范经验,固化制度成果。
(下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