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见习记者胡庭瑞)8月6日,靖远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父母状告儿子儿媳的家庭纠纷案,在法官释法说理下,父母当庭撤诉,一家人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当日,家住靖远县城的王某夫妇起诉儿子王某甲、儿媳刘某,索要借款30万元,并向法庭递交了其向儿子转账20万元的转账记录和代儿子向第三人偿还借款10万元的证据。承办法官觉得事出反常,决定深入调查一探究竟。当承办法官向老夫妻的儿子、儿媳打电话询问,儿子也是吞吞吐吐,似乎不愿说出实情,儿媳向承办法官否认了借款的存在,并透露其与丈夫最近感情不和。
承办法官通过走访王某夫妇的邻居得知,王某一家共同经营一个小饭店,生意尚可。王某夫妇只有一个儿子,两个孙女,儿媳带着两个孩子去了外地娘家半年有余。承办法官在儿媳的申请下,调取了其丈夫和父母的转账记录,确认双方互有转账;老夫妻替儿子偿还债务也属实。承办法官将王某夫妇传唤至法庭,在翔实的证据面前,王某夫妇这才吐露了实情。原来儿子和儿媳闹了矛盾,儿媳带着孩子去外地娘家,多次劝说无果,老夫妻想想他们年过半百,用自己的毕生积蓄扶持儿子和儿媳的生意,结果却是连自己的孙女都见不上。一气之下,将儿子、儿媳告上法庭,索要自己的毕生积蓄,想以此达到探望孙女的目的。
承办法官耐心对王某夫妇进行了劝说和分析,告知其民间借贷纠纷不仅要有借款事实的存在,而且还要有借款合意。王某夫妇和儿子转账往来频繁,仅靠转账记录无法认定为民间借贷。其次,王某夫妇想要探望孙女的心情无可厚非,但应采取更加温和的方式,不应是诉至公堂,激化矛盾。在法庭的劝说下,到庭的刘某娘家父母表示,会对自己的女儿做工作,尽量维系这段感情,无论小两口的感情走到哪一步,也不会剥夺王某夫妇探望孙女的权利。王某夫妇在法庭的调解下,也认为自己方式方法不得当,当庭撤回了对儿子、儿媳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