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2-0078 甘肃法治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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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案结”更要“事了”

——武山县法院探索“调解+督促履行”新模式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齐洪德

今年以来,武山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调解+督促履行”的工作模式,在审判全过程加大调解工作力度,督促当事人当庭兑现、主动履行,提高自动履行率,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数量,真正实现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近日,武山县法院鸳鸯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并对调解事项进行了督促履行,实现了案结事了。

原告陈某某与被告刘某某经人介绍认识。2021年4月双方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2022年12月,原告以夫妻关系不和为由起诉离婚,经法院审理认定双方感情未达到确已破裂程度,为保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判决不准予离婚后,2024年,原告再次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给双方调解,希望能够挽回婚姻,但原告离婚意愿坚决。经法庭调解无法和好后,承办法官及时调整思路,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紧扣矛盾焦点用情释法解理。经过多次沟通,达成调解意见,双方自愿离婚,原告退还部分彩礼。

签订调解协议后,在承办法官的督促下,陈某某签订了“自行履行承诺书”并按约履行返还了彩礼,至此该案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深化诉源、执源治理,践行督促履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调解理念,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切实从执源上缓解执行压力。”武山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武山县法院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从“调解+督促履行”上整体发力,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同时节约了司法资源,真正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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