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见习记者胡庭瑞)近日,靖远县人民法院乌兰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婚庆服务纠纷案件,婚庆公司向新娘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2023年11月,小丽(化名)因结婚与靖远某婚庆公司达成协议,由婚庆公司提供相关服务,包括现场布置、婚礼摄影摄像、主持等项目。2024年1月婚礼结束后,小丽收到婚礼光碟,播放时发现一部分无法播放,便找婚庆公司进行修复。后因无法修复产生纠纷,小丽遂诉至法院,要求婚庆公司返还婚礼
摄像费用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而婚庆公司认为其提供的光碟将婚礼重要环节均摄录完整,只是有部分缺失,未对小丽造成精神和情感上的伤害,其愿意退还摄像费用,但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该案庭前调解未果后进入庭审环节。庭后,承办法官再次组织调解,引用民法典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最新规定,耐心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婚庆公司退还小丽婚礼摄像费用,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