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民段先生来电咨询:上周末我和朋友相约租车到周边自驾游,结果车辆在路上抛锚。检修后发现租车公司交付给我们时车辆就存在质量问题。请问,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记者电话连线郭凯文律师解答:《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同时,《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因此,遭遇此种情况,段先生可以要求出租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李晓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