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民周女士来电咨询:前几天我发现11岁的儿子用我的手机看直播时,私自给主播打赏了3万元。请问,我可以要求主播返还吗?
记者电话连线李艳波律师解答:可以。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其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才有效。周女士的儿子今年11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周女士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要求其返还。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李晓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