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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宪法精神 体会法治力量 ——我省法院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 2018年12月04日

    榆中法院向廉政监督员颁发聘书。本报通讯员 张继科

    本报记者 朱婕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连日来,我省各级法院纷纷开展活动,采取专题讲座、法院开放日、聘请监督员等多种形式,积极营造尊崇宪法、信仰法治的良好氛围,让大家近距离感受宪法精神、体会法治力量。

    省法院:举办宪法专题讲座

    12月3日,在“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省法院举办“崇尚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专题讲座,邀请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主任何志春教授对全体干警进行宪法专题辅导。省法院机关,各直属法院,兰铁和林区基层法院,省法官学院、法官学院分院等1000余名干警,通过现场和视频同步学习的方式参加了专题讲座。

    何志春以《为新时代伟业提供有力的宪法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导读》为题,紧紧围绕现行宪法是一部好宪法,为什么要修改宪法,宪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以及如何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等四个方面,详细阐释了宪法的基本理论、宪法修改的背景,系统梳理了宪法修正案主要内容,为全体干警讲授了一堂生动详实的“宪法课程”。

    法院干警表示要以“国家宪法日”和专题辅导讲座为契机,深刻认识宪法修改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宪法修正案核心要义,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坚决捍卫宪法尊严,切实保证宪法实施。同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围绕“崇尚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圆满完成2018年各项目标任务。

    兰州中院:“零距离”接触法官

    国家宪法日前夕,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法院开放日”活动,部分兰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工作人员和普通居民,以及学校的部分师生共计40人参加了“法院开放日”活动。他们在法官的带领下,参观了兰州中院的立案大厅、一楼文化墙、家事审判法庭、少年法庭、信访大厅,旁听了一起故意伤害案和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的审理。兰州中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法院将使这种活动形成长效机制,为法官与群众的“零距离”接触提供一个平台,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

    兰铁中院:了解行政案件审判

    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展的“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新闻记者、律师、行政机关干部、高校师生、社区群众等各界代表共20余人走进法院,感受司法公平、公正、公开。

    活动中,法官解答了大家关心的行政案件审判相关问题,并围绕立案、审判、执行以及跨行政区划改革等工作做了详细介绍。在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详细演示了现场立案、远程视频接访、12368电话咨询等便民诉讼服务措施;在执行指挥中心,执行干警为代表介绍“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情况;在审判法庭,各界代表现场观摩行政案件庭审,感受了行政案件的审理过程。

    榆中县法院:聘请廉政监督员

    榆中县人民法院在开展的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中,聘请了18位廉政监督员,对法院各方面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

    据介绍,聘请廉政监督员是法院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必要手段。榆中县法院负责同志希望廉政监督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履行职责,善于监督、敢于监督,助推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也纷纷表示,今后要履行好廉政监督员的权利和义务,提高自身监督能力和水平。据悉,该院廉政监督员可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该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廉政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对执法执纪、廉政建设情况实施监督,同时可以参加公开庭审活动和法院召集的有关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