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减轻参保职工就医负担,近日,兰州市医保局印发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进行调整。兰州新区将同步执行。
提高职工基本医保住院费用分段报销比例,即在职职工起付线以上至100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88%提高至94%;10000元以上至200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92%提高至96%;20000元以上至600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96%提高至98%。退休人员基本医保住院费用分段自付比例分别由91%、94%、97%提高至95%、97%、99%。职工大额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由90%提高至95%。公务员医疗补助对职工住院使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和《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用耗材目录》中的乙类费用个人承担部分,补助比例由80%提高至90%。(记者 姜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