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简称《通告》)。《通告》指出,自2022年1月1日起,新区行政复议职责由新区管理委员会统一行使,新区各园区、各部门不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通告》指出,自2022年1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新区范围内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新区管委会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以新区管委会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作为新区管委会行政复议机构,负责依法办理管委会行政复议事项。
各园区、各部门2022年1月1日前已受理未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继续审理结案。2022年1月1日后,各园区、各部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引导并告知行政复议申请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构提出申请。(记者 窦响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