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法院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实际,聚焦群众热点、难点问题,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承诺,强化调解工作,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着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2020年11月,康某祥驾驶电动车与孙某明驾驶的小型越野客车发生碰撞,致使康某祥颅脑损伤。康某祥近日将孙某明诉至新区法院。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在庭前组织原告代理人和被告驾驶司机、保险公司仔细核对事故造成原告损害的每一笔赔偿费用,弥合双方意见分歧。在调解的同时,承办法官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在保险保额内赔付驾驶司机垫付的医疗费和护理费,力求在调解中一次性化解全部问题,避免当事人因一次事故多次诉讼,减轻当事人的诉累。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被告及保险公司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2018年4月,甘肃某工程公司向马某强租赁工程机械设备,因该公司未依约支付租金,2021年4月马某强将其起诉至新区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在充分了解案情、查明事实的情况下,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起初,被告仅同意支付租金15万元、违约金1万元。法官多次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从法理和情理角度,向被告释明应当承担的义务,同时向原告分析赔偿的合理范围。经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被告同意支付租金15万元,违约金1.8万元,这起长达三年的纠纷尘埃落定。虽然调解前后金额相差不大,但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好效果。(记者 李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