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扩大兰州新区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经办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切实加大银行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促使更多小微企业获得创业担保贷款支持。
《通知》明确,扩大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经办银行范围:在新区范围内具有经办资质,且与新区财政、就业部门达成协议的银行,均纳入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范围,开展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扩大个人贷款反担保范围: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经办中,将反担保人范围扩大至全国范围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稳定收入的国有企业员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担保能力的人员。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四大类行业,借款人及配偶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存在小额但非恶意不良信用记录的,在银行界定的负债率可控范围内,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取消对借款人除房贷、车贷、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以外,其他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不超过5万元的限制。
《通知》提出,鼓励金融机构减少对担保机构和抵押担保的依赖性,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可不经担保机构审核担保,由经办银行直接审核企业资格并组织放贷。各银行要增加对小微企业的信贷资源配置,优化风险评估机制,注重审核第一还款来源,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性,根据申报贷款企业的资产实力评估放款,担保公司不再负责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审核和贴息工作,相应责任由放贷银行自行承担。
《通知》要求,各园区管委会、担保机构、经办银行要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审核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对重点群体和小微企业的服务保障。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宣传力度,多方式、多渠道向创业对象宣传政策,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确保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鼓励创业者和小微企业通过创业担保贷款促进产业发展。 (记者 窦响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