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20年09月11日
第02版:要闻播报

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十一月一日起入户登记

本报讯 兰州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制定并印发《兰州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实施方案》,确定将于11月1日零时起采用入户登记和网络填报的方式开展人口普查。

此次人口普查将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也要登记相应信息,即“户籍地和居住地两头登;见人就登、见户就登”,保证不漏登。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兰州新区区域内的自然人以及户口在兰州新区内但在区外居住的自然人,不包括在兰州新区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登记将采用普查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方式进行,鼓励支持普查对象利用网络自主填报。采取普查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PAD或智能手机)登记普查对象信息并联网实时上报,或由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

(记者 祁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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