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9年11月05日
第03版:经济新闻

设定容错空间 为企业“松绑”

——新区“首次轻微违法免罚”获好评

今年7月以来,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兰州新区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予处罚清单》(试行),探索实行“首次轻微违法免罚”。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彭琪告诉记者,该措施实施以来,已对兰州新区辅仁医院、兰州新区君安城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兰州新区鑫源洋五金标准件批发部等6户市场主体作出免予处罚决定,广受市场主体的好评,成效显著。

给企业一次自我纠错的机会

在一次检查中,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发现新区辅仁医院存在没有办理电梯使用登记证、电梯操作人员无操作证、电梯未张贴警示标志等违法行为。

经调查,执法人员发现,辅仁医院虽在特种设备方面存在违法行为,但电梯设备质量和运行方面不存在安全隐患,于是执法人员按照“首次轻微违法免罚”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处罚。同时,执法人员积极帮助企业建立完善有关制度,督促办理了电梯使用登记证,使企业在很短时间内改正了违法行为。

医院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前只要涉及违法事项,必然受到处罚,有时我们企业也感到很冤枉、很无奈。‘首次轻微违法免罚’确实是站在企业角度考虑问题,给企业提供了一次‘自我纠错’的机会。”

新区鑫源洋五金标准件批发部,因原注册经营地址拆迁重新选址开业后未及时变更注册登记,被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执法人员立即对经营者进行行政约谈,向经营者宣传讲解《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等法规。经过讲解后,经营者宋召阳认识到了及时变更注册事项的重要性,并表示马上办理变更登记。鉴于其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违法后果并及时予以纠正,新区中川园区市场监管局对其进行了免予行政处罚处理。

宋召阳对记者说:“市场监管局这种做法,提供了比以往更加宽容的政策环境,有利于企业发展。”

帮助企业提高自我纠错能力

对于首次轻微违法免予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市场监管部门除了责令改正外,还主动开展工作,及时教育引导企业认识到问题出在哪里如何改正,帮助企业提高对违法行为的自我纠错能力。

新区君安城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因当时新区暂时没有计量检验检测机构,企业偷懒怕麻烦导致使用的汽车电子衡未按规定申请检验。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发现后,当场对负责人讲解了电子衡器检验的重要性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意义,并主动联系市区检验检测机构帮助其完成检验。经检验汽车电子衡合格。执法人员对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本着“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免予行政处罚。

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该措施的实施使我感受到新区市场监管部门真心服务企业、帮助企业的工作作风。今后我们将组织员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在执行层面确保标准统一

新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彭琪说,“首次轻微违法免罚”的实质是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政机关对符合免予处罚的市场行为执法标准的统一,体现了“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

“此次出台的首次轻微违法免罚清单,是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首次向社会公布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免罚清单。”彭琪说,“免罚措施的实施,给了市场经营主体自我纠错的能力,消除了市场主体在经营过程中担心动辄就受处罚的不安心理,增强了创新创业者的信心。特别对于初创企业、小微企业、一些初次创业的个体经营者来说,切实体现了容错、纠错和扶持中小经营者健康发展的理念”。

据介绍,今后,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市场经营主体知法学法用法,加强市场监管业务培训指导,确保执行标准的统一,使基层执法更具针对性、操作性。同时,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增强服务社会、服务发展的能力,为兰州新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记者 史晓峰)

新闻链接

今年7月,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挥国家级新区先行先试政策优势,印发了《兰州新区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予处罚清单》(试行),探索对73种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对于首次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且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等有责令改正等行政措施的轻微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首先责令其进行改正,在规定改正期限内能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

此次免予处罚内容涵盖工商登记、广告宣传、计量等多个方面。包括未悬挂营业执照、拒绝接受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等73种轻微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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