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9年05月17日
第03版:经济新闻

新区强化政府采购信用建设

本报讯 近年来,新区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府采购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加强代理机构监管、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制定规范管理制度、规范采购当事人行为等多种措施,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诚信建设,着力打造法治采购。

据介绍,新区财政局不断加强代理机构监管,进一步健全监督检查制度。通过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对代理机构的代理活动构建综合信用评价体系,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照财政部制定的监督检查标准,不定期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代理监督检查制度,有效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服务水平。

在开展专家信用评价、加强诚信自律方面,新区财政局也进行了多方面的有益探索,建立了相应的规范。2018年,新区财政局联合省公共资源交易局新区分局建立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信用评价系统,在项目评审结束后,省公共资源交易局新区分局开启评价系统,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完成评价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用管理,加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诚信自律行为。据统计,2018年,新区财政局共对97个项目309名专家进行了信用评价工作。

要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必须筑牢廉洁理念和规矩意识,必须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实效。据新区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新区财政局一方面加强事前控制,要求采购人在年初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对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规定,严格遵守资产配备标准,制定采购计划,并向财政局备案。另一方面加强事中监督,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时须公布财政局监督电话,在评标过程中,在候标区公开评标室监控画面,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派驻监督人现场监标。同时加强事后监督,对新区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均实行合同备案,只有经备案后才可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同时,新区加大对政府采购行为的违法惩戒力度,加强与审计、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联合惩戒机制。2018年对两起政府采购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对处罚结果依法进行公开。(记者 霍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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