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根据国家及省卫健委的相关要求,新区卫计和食品药品监督局近日印发了《2019年新区医疗机构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控和医疗废物处置监督检查。园区公共服务局对各卫生院、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和医务室的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控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处方、病历、门诊登记、住院登记是否及时规范等,作为医疗监督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医疗文书管理情况也被纳入检查内容。(记者 姜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