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9年04月19日
第04版:民生新闻

新区禁止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上路

本报讯 记者从新区交警大队获悉,4月15日起,新区范围内不符合新国标且未取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登记上牌;未经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行驶。请市民购置符合新国标要求且取得CCC认证证书的车辆,同时按规定办理注册、转移、注销登记业务。

据了解,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4月15日起实施。根据新国标要求,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且不得改装,超速时系统要持续发出提示音。与电动自行车旧国标相比,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kg调整为55kg,并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且要求在车架本体不可分割处永久性标上唯一性整车编码。新国标实施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超标车”的生产、销售,保障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新区交警提醒广大市民,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记者 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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