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9年03月29日
第03版:经济新闻

新区将为274家企业发放近两千万元社保补助

本报讯 3月25日,记者从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切实减轻企业社保缴费压力,更好地落实减税降费措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新区将为274家入驻新区企业发放2018年度社保补助1871.12万元。

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减轻入驻国家级开发区和甘肃国际路港企业负担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新区减轻入驻企业社保费用负担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区对入驻企业社保费用的补助范围和标准是:2017年至2021年连续五年,入驻新区企业参照上年度企业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单位部分为基数,对新区成立后入驻的企业,按上年度企业实际缴纳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的20%给予补助;对补助政策出台后新入驻的企业,按上年度企业实际缴纳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的30%给予补助。入驻新区的企业,只在新区注册但生产经营活动不在新区的企业或企业分公司不纳入补助范围。

记者了解到,由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新区经发局、规建局、商务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对入驻新区2017年度有社保缴费记录的366家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地、工商登记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信息进行了联合审核。经审核,274家企业符合条件,共需发放补助资金1871.12万元。

目前,符合领取2018年度社保补助的企业正在进行公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截止日期为3月31日。

(记者 窦响灵 通讯员 张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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