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海秀芳)近日,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上半年全市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2.1亿元,同比增长11.2%,增速位居全省第一。其中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累计实现20.7亿元,同比增长21.7%。
消费是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今年以来,陇南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上半年全市消费品市场平稳运行,整体呈现良好增长态势。
城镇消费增长快于乡村。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0.4亿元,同比增长15%;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7亿元,同比增长4.8%。
批发零售业增速高于住宿餐饮。批发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9亿元,同比增长11.3%;零售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54.1亿元,同比增长12.3%;住宿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0.9亿元,同比增长9.1%;餐饮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8.1亿元,同比增长4.5%。
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速高于限额以下。上半年,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实现20.7亿元,同比增长21.7%,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2.5%;限额以下消费品零售额实现71.4亿元,同比增长8.1%,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7.5%。
主要商品分类销售情况良好。全市限额以上单位20类主要零售商品中有19类商品零售额实现正增长。
重点行业零售拉动明显。陇南汽车销售企业供货量相对充足,受汽车展销、购置税下调、购车补贴等利好因素的持续升温,限上汽车类零售额实现3.6亿元,同比增长9.8%,拉动全市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长1.7个百分点,拉动全社会零售总额增长0.5个百分点。因汽油价格持续上涨的拉动效应,限上石油及制品类实现零售额12.2亿元,同比增长25.3%,拉动全市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长10.4个百分点,拉动全社会零售总额增长3个百分点。汽车和石油制品零售额占限上零售额的比重达76.3%,对全市消费市场的拉动作用明显。
新能源汽车销售逐月回正。在全社会提倡环保节能的大背景下,加之油价持续走高,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意愿不断增强。2-6月份,限上单位新能源汽车商品零售额增长呈逐月较快回升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