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日报
2019年12月31日
第04版:副刊

让党员的形象高大清晰起来

    郭正奎

    “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这是《党章》对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但时下,笔者在基层农村发现少数党员的形象“模糊”,让人很难把他们和一般群众区别开来。

    一个党员就是一盏明灯。在战争时期,那时的党员尽管没有亮出身份,戴上标识,但让人一眼能看出他们身上的精神光芒。那时的“党员突击队、党员敢死队、党员爆破队、党员先遣队”等,总是出现在最危急、最困难的时候,让人崇敬。

    一个党员就是一个标杆,在基层工作中涌现出了甘南州舟曲县扶贫干部张小娟、康县长坝镇花桥村党支部书记田仲虎等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尤其是这些年来,在脱贫攻坚、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上,锤炼了一大批敢担当、打头阵、争先锋、作表率的先进典型。他们以工作实绩取信于民,以优良作风感化于人,党员形象在群众眼中高大清晰,党员感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空前增强。

    但必须承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还有一些党员的言行与党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存在一定差距。究其原因,主要是理想信念淡化,宗旨意识弱化,形象示范矮化,以至于出现了“即便戴上党徽也让人无法从心里认同”的感觉。

    这样的党员干部在基层虽是少数,但绝非个别。其思想觉悟和工作状态与《党章》的要求不是同频共振,而是相距甚远。

    “闻过则改,善莫大焉”。一个人、一个群体敢于纠正错误,是成熟的标志。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是《党章》对广大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是党员活力彰显的重要标志,更是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当下,尤其是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时期,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尤为重要。这不仅是一个认识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更是一个党建引领发展中必须解决的时代课题。我们只有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痛定思痛,方能再现活力与生机。

    “知人者智也,自知者明也。”我们坚信,广大党员干部在党的正确领导下,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不断锤炼党性修养,广大党员干部将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中有所作为,做新时代群众信服的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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