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日报
2019年05月25日
第02版:综合

【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

康县:“四个结合”推进文明城市创建

    本报通讯员 苟鹏泽

    如果说美丽乡村是夜空中的繁星,那么文明城市则是一轮皎洁的明月。近年来,康县扎实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全县350个行政村已建成美丽乡村317个。2018年2月,“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这一殊荣花落康县,标志着全国文明城市之梦不再遥远。

    2018年以来,康县将文明城市创建与精准脱贫、美丽乡村建设、产业开发、全城旅游、城镇攻坚等工作紧密结合,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坚持全面创建、全城创建、全民创建,创城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坚持与打赢脱贫攻坚相结合

    全面补齐发展短板

    康县把创城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的有力抓手,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脱贫攻坚、移风易俗等为内容,广大干部通过走访、召开村民代表会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部分群众消除“等靠要”的落后思想,帮助群众树立不甘贫困、自力更生、勤劳致富、加快发展的思想意识。

    同时,建成了覆盖全县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在全县组织开展了五星级文明户、好家风好家训等评选活动,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建了志愿服务队,在公共场所、窗口单位设立了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有效提升了居民综合素质。

    目前,康县制作安装了公益广告景观雕塑60余个,各类文明城市创建宣传牌匾、文化墙、桌牌共计8万余幅,营造了浓厚的创城氛围。

    坚持与建设美丽乡村相结合

    统筹城乡一体发展

    康县围绕人居环境、乡风民风、文化生活“三个美起来”的目标,以建设新农村、培育新农民、树立新风尚、塑造新形象为目标,积极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城市创建。

    立足独特的文化资源、乡土风情和民俗特点,对全县350个村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建成和建设提升的美丽乡村317个,占全县总村数的90.6%,农村4.71万户中有4.34万户全面改善了人居环境、实现了安居乐业。

    截至目前,全县创建国家级各类文明单位4家,省级各类文明单位19家,市级各类文明单位50家,康县正朝着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迈进。

    坚持与富民产业开发相结合

    增强县域经济实力

    康县重点加强对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培育力度,支持和鼓励农民就地就业创业。加快培育优势特色农业,壮大农特产品龙头加工企业,不断提高康县特色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康县坚持“一村一品”差异化发展理念,着力提升重点旅游村建管经营水平,加快建设重点景区旅游村的停车场、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设施,打造了一批特色鲜明的高端民宿和游乐体验、休闲养生项目,使之成为全县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

    全域发展电子商务。运用“网店+农户”“网店+企业”等电商扶贫模式,发展电商应用企业38家,物流快递企业32家,乡镇物流配送服务点130个,开办网店1343家(贫困村238家),带动6328户23462口贫困群众稳定增收。

    坚持与城镇建设管理相结合

    完善提升城市功能

    康县以建设旅游城市为导向,做足山水文章,坚持以打造特色文化品牌为引领,全面实施了主次干道道路拓宽、人行步道改造提升、文化休闲广场修建、城区亮灯工程等提升城市服务功能的基础设施建设。

    创新城镇治理方式,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执法,对违规建筑、影响环境的人和事从严处置、依法打击,营造良好的创建工作大环境;搭建公众参与平台,教育引导市民参与城镇管理,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加强媒体宣传,促进城镇治理信息公开,推进城镇治理阳光运行;提高市民文明意识,建立市民行为规范,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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