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人张桂平由于保管不慎,将自有位于文县城关所城北门41号水电局家属楼的证号为981098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在《陇南日报》予以登报声明挂失。如自本挂失之日起三个月内无书面异议者,我局将依据《房屋登记办法》之规定,注销该《房屋所有权证》。
特此声明
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