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马海涛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也是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法宝。
回望过去的40年,从“法制”到“法治”,是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是推进依法治市理性的飞跃。
党的十八大以来,陇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不断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围绕深化实施“433”发展战略,扎实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依法治市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和关键性工程来抓,“法治陇南”热度持续高涨。
从执政行政到日常生活,从经济活动到社会民生,法律的作用不断凸显,法律的力量愈发强大。我们不仅强烈地感受到法治带给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更感受到法治对于全面推进改革发展的助力和保障。
法治陇南建设结出的累累硕果,让人民群众笑在脸上、暖在心里。
普法为先 夯实依法治市基础
法治,是安邦固本之基。推进依法治市,普法是基础。
为不断推进“法治陇南”建设,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持续加快推进法治陇南建设,切实把加快发展的各项工作和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基础性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近年来,全市上下掀起了一股普法的热潮,法治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接连举办,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正在全民中形成,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法律需求正在不断得到满足。
王志清,成县索池镇人,曾因民事诉求,多次赴京上访。在接受了县司法局的普法宣传后,他悉心钻研法律,遇到问题就问司法局普法宣传人员,他的问题很快就通过法律手段得到了解决。
而今,在索池镇,王志清已成为了家喻户晓的普法宣传员和人民调解员。他时常利用闲暇时间,给农村群众义务普法,引导群众学法守法,解决问题靠法。
“以前不懂法,因此犯过错。好在司法部门对我进行了普法宣传,让我了解了法律,并通过法律解决了我与他人的矛盾纠纷。”王志清说,“现在,我经常给村里人宣传法律,告诉大家要学习法律、遵守法律,遇到问题,不能盲目行事,要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
近年来,陇南市民满眼是“法”:报纸上、电视里,有关法治的新闻、节目让人应接不暇;漫步街头、广场或乡村,“法治公园”、“法治广场”、“送法下乡”、“法治文化一条街”等,不时映入眼帘……
据了解,全市目前已建成“法治文化公园”10处、“法治文化广场”160处、“法治文化大院”140个、“法治文化街”114条。
同时,陇南积极创新法制宣传模式,灵活运用微信、网络视频等新媒体平台,进行普法宣传———《樱桃红了》法治微电影、《我与宪法同行》法治沙画一经播出,便广受关注。
前些天,市民陈鹏飞无意间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了《樱桃红了》这部微电影,尤其是电影中成县抛沙镇司法所工作人员邵城借助新媒体最终解决矛盾纠纷这一段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这部微电影以讲故事的形式,将矛盾的产生、经过和完美解决展现的淋漓尽致,不仅普及了法律,更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
如今,法治的力量已经浸润人心。
依法行政 厘清政府权力清单
“法治陇南”呼唤法治政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依法行政是推动法治建设的核心。
如今,对陇南市民而言,参与政府决策、发表意见建议,已成为常态———我市在出台教育、医疗等与群众根本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政策前,都会发布公告,广泛吸收采纳专家、群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广泛征集民意,让公众参与重大决策,标志着我市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脚步更加坚定。
法治政府,首先要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厘清政府的权力清单。
去年以来,我市主动出击、积极作为,对2010年10月以来市、县区政府及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保留有效99件,废止33件,宣布失效13件。制订出台《陇南市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市60个试点单位建立了专门的法制审核机构,将行政许可640项、行政处罚8160项、行政强制544项、行政征收88项列入了法制审核。
“为政者须率先奉法。”为保障依法行政,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风气,市政府常务会定期开展会前学法活动,已经成为“必修课”。并修订了《陇南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召开政府立法工作座谈会,提出了市政府立法项目建议,为开展立法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市委党校将依法行政知识纳入主体班次培训内容,每期必学。市、县区政府建立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流程,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大力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全市建立市、县区两级依法行政示范点88个,有力地促进了全市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同时,为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成立了陇南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会,聘请17名法律专家组成法律顾问团队,咨询服务任务30多件次,市、县区政府及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聘请法律顾问412家。
重大决策于法有据,行政决策不再“拍脑袋”,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此外,截至2017年底,全市公布调整和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18项,市政府部门和省驻陇南单位累计调整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事项223项,保留行政审批项目和备案制管理事项196项,群众办事更方便了。
创新模式 打造法治陇南新亮点
大数据时代,打造法治陇南、平安陇南,更多地要依靠互联网支撑。
为借助‘互联网+’的技术手段,不断提高普法和法治宣传的效率,提升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去年以来,我市按照“整合资源、互联共享”的建设理念,建成了陇南市政法综治管控服务中心,基本实现了信息数据资源的共享。
“目前,全市195个乡镇和4个街道已全面建成综治中心,专职群防群治人员总数达到6800人,农户安装小技防率达到61%,农村设置视频监控点位3707个,网格员5000名,配发综治e通手机5000部,通过综治信息平台受理各类事件信息19366件,办结18899件,办结率达到97.59%。”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
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我市开创性地探索了一种全新的人民调解模式———阳光调解。
相较于传统的矛盾调解,阳光调节更公开、更公正、更透明且更具说服力,调解成功率高,参与面广、普法宣传效果好。
几年前,徽县银杏乡宏化三社一村民到银杏村看望父亲,被迎面驶来的摩托车撞成重伤。虽交警大队裁定肇事者负全责,但因其家庭困难无法赔付,双方矛盾难以化解。后来,伤者父亲董尚荣求助于乡司法所,在县乡司法人员合力调解下,妥善解决了这一问题。
“我也是个‘麻烦人’,司法调解了结了我的难事,确实不容易,我很感激。”忆起往事,董尚荣颇有感触。
据了解,在陇南,这样通过小调解实现大稳定的例子还有很多。仅去年一年,全市就排查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10834件,调处10725件,调解率达到98.99%。
此外,为帮助有困难的群众维权,我市不断探索“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模式,构建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建成了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大厅9个,法律援助工作站195个,在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服务窗口10个,已为1462人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援助。
……
壁立千仞,奉法者强。站在新时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起点上,法治陇南建设的画卷正在徐徐展开,法治的力量正推动着陇南社会稳定与进步、经济发展与转型,民富与民安齐头并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