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姚琴)日前,《关于命名第五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的决定》公示,我市武都区坪垭藏族乡等9家单位上榜。
《决定》指出,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推进新时代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经基层推荐、严格评审、考核验收、社会公示,决定命名兰州市城关区委等110个单位为第五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其中,我市武都区坪垭藏族乡、宕昌县新城子藏族乡、宕昌县两河口镇、文县范坝镇、文县口头坝乡、康县阳坝镇天鹅湖新村、西和县洛峪镇、成县陈院镇梁楼村、徽县永宁镇入选。
我市9家单位上榜
本报讯(记者 姚琴)日前,《关于命名第五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的决定》公示,我市武都区坪垭藏族乡等9家单位上榜。
《决定》指出,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推进新时代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经基层推荐、严格评审、考核验收、社会公示,决定命名兰州市城关区委等110个单位为第五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其中,我市武都区坪垭藏族乡、宕昌县新城子藏族乡、宕昌县两河口镇、文县范坝镇、文县口头坝乡、康县阳坝镇天鹅湖新村、西和县洛峪镇、成县陈院镇梁楼村、徽县永宁镇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