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日报
2018年10月31日
第03版:专版

效能履职求突破 创新创优争一流

——康县司法局工作纪实

    康县司法局等多家单位在市政广场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司法工作人员检查督导“七五”普法工作。

    康县司法局在寺台乡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培训会。

    不忘初心

    康县太石小学石成洲剪纸作品

    廉洁

    康县太石小学余雪霞剪纸作品

    康县司法局在两河镇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培训会。

    康县司法局配合市司法局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司法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普法资料。

    康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为己任,紧紧围绕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目标,充分发挥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职能,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不断开展创新创优活动,为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新贡献。

    创新实践,实现司法行政职能履行新突破。康县司法局坚持在实干中求创新,在创新中求发展,以创新的思路指导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覆盖,奋力打造具有康县特色的司法行政工作亮点和品牌,有效推动各项职能新突破。

    强化班子,带好队伍求突破。按照市县创新创优活动要求,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制、任务分工负责制、重大活动协调配合完成制、典型培育公开讨论制“四项制度”的落实,让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带好队伍上,坚持严格管理,着重作风培养,从局机关点滴小事抓起,抓上下班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明确批假权限,发挥职能作用、制作岗位牌,自觉接受来访办事群众的监督。坚持周一集体学习制度,创造条件让业务骨干赴省、市培训和轮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水平和能力。

    强化基础,发挥职能求突破。康县司法局加大投入为基层司法所配备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相机、录音笔等办公设备,完善办公条件,在规范化司法建设上统一人民调解室、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安置帮教办、社区矫正办、普法办六个办公室布置模式,统一实施组织、制度、工作、场所、经费、报酬“六个落实”,逐步实现了司法所“四有、五化、六能”的总体目标,要求各司法所将各类文书装订整齐、分类归档,实现各种资料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充分发挥司法所便捷高效服务群众的作用。碾坝、长坝司法所对办公楼进行了亮化工程,按照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和“软硬”件建设逐步落实,王坝司法所根据实际情况悉心设计,把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宣告室整合布局,最大限度节约了办公资源,达到了一室两用的效果,受到了市、县领导的好评。

    创新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求突破。各乡镇、各部门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结合实际,对本乡镇本部门“七五”普法作了全面部署和安排,措施具体,保障有力,为“七五”普法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各乡镇、各部门立足实际,充分利用有利时机广泛开展了法治宣传活动,扎实开展了“法律八进”活动,在法律进机关、进单位中积极推行以领导干部、青少年为重点对象的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各乡镇、各部门的领导干部做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在学校开展了法治讲座,发放法治宣传资料,让学生带回家进行宣传。在太石小学以三年级以上为单位,指导学生每学期将法律法规的感悟、收集的相关图片转化成学法剪纸作品,将优秀作品制作成展板,让过往群众和学生参观,丰富了学校法治文化内容;并坚持“工作未动,普法先行”的做法,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各项工作开展前,为群众事先讲清法律政策的规定,让群众学法、懂法、守法,促使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时,采取以案释法、以事讲法,在调处纠纷中普法,在普法中调处,潜移默化地进行法治宣传。各乡镇、各单位通过LED电子显示屏、网络媒体、手机短信、微信、微博、制作微电影、PPT等方式开展了法治宣传,拓宽了法治宣传渠道,促使全县普法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人民调解,调处纠纷求突破。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康县司法局建立科学化源头防范、精细化统筹管理、多元化末端处理、职业化队伍建设调解工作机制;一是推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全面推行阳光调解,巡回法庭调解,将矛盾纠纷排查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推广矛盾排查网络模式。健全基层调解组织网络,加强村居网格信息员和调解员队伍建设;规范专业调解组织建设,开展“庭所共建”活动,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实行人民调解乡村全覆盖,履行“有纠纷找司法,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一线进行服务”的承诺,发现矛盾、及时调查了解、灵活应用调解手段化解纠纷,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全县每年平均排查矛盾纠纷600余件,调解成功率99.43%。三是积极运行省界相邻纠纷机制。康县有多个乡镇与本市的武都区、成县,陕西省的略阳县、宁强县毗邻,在人员流动、生产经营、市场贸易等方面都有密切联系,随之而来的矛盾也越来越复杂,为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各毗邻交界处的司法所,因地制宜,因人施策,了解当地的民俗风情,耐心细致地为群众讲解法规政策,大力推进边界联调联运,经两地调解组织深入农户进行调解,多起民间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四是推广推行矛盾纠纷系统管理机制。各司法所坚持矛盾纠纷排查报告制度,对调解的纠纷,建立了台账,做到受理有登记,调查有笔录,回访有记录,执行“四联单”制度,规范了调解程序,制作了人民调解协议书。五是司法工作向基层延伸。按照省、市要求,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室全覆盖,不断使司法行政工作渗透到村社,更贴近群众,切实发挥司法行政服务基层群众的职能作用。

    社区矫正,严格监管求突破。康县司法局监管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创造性地运用“1211”社区矫正工作方法(即:每月至少做一次思想汇报,每月至少参加法律知识学习两次,每月至少参加社区公益劳动一次,每月对矫正人员进行一次家访)。各司法所坚持把组织公益劳动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手段,通过公益劳动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在刑意识,改变其恶习,培养他们吃苦耐劳的精神,加强劳动创造财富的思想认识,让他们在劳动中感受到自己存在的社会价值,增强法律意识和重新生活的信心。各司法所定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形式多样的教育学习活动,以矫正其不良的心理和行为,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特殊情况和不同人员的心理,引导他们克服心理障碍,促进自我调节,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达到他们早日回归社会的目的。

    安置帮教,运行机制求突破。康县司法局多次深入各司法所检查指导安置帮教工作,督促各司法所健全组织机构,建立“一帮一”的帮教措施,对回归刑释解教人员及时登记造册实行系统管理,各司法所定期不定期对刑释解教人员组织家访、回访,准确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如有实际困难,及时协调乡村两级解决,对刑满释放人员指派人员接送,从“衔接、引导、帮教、安置”等环节,做到“无缝衔接”、循序渐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让其不受社会人员歧视,让他们步入社会安居生活,为今后刑释解教人员规范管理打下了基础。

    法律服务,规范管理求突破。法律服务队伍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既要业务精通,又要具备法律服务执业资格,对合格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服务市场整顿,净化了法律服务秩序。一是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按照省、市要求,康县司法局对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执业人员进行审查,对公证、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完成了年检任务,并审查、造册备案,建成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法律服务队伍,确保法律服务效能和执法水平得到提升。二是广泛开展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在全县开展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中,统一制作标志牌,将法律服务直通车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律师人员的姓名、办公地点、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公示,让群众一目了然,遇事能随时拨打电话,及时获得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三是积极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机制。将全县20名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分配到21个乡镇的350个行政村,签订《法律顾问协议书》,发放便民卡,确保广大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推进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现高效便民服务。四是法律援助工作,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监督检查,积极参加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法律服务惠民工程。重点推进法律援助“四进”,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工程,尤其对老弱病残人员或经济收入低的特困人员减免审批手续,提供热情周到的法律援助。今年以来,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案件256件,办结171件,其中,刑事案件12件、民事案件244件,其中诉讼调解15件、办结15件,代写法律文书210件。五是公证工作方便群众。充分发挥公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扎实做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维权等方面的公证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公证业务时,开通绿色通道,能及时办理的公证事项,做到一次性告知并及时办理。对行动不便的群众,公证人员做到主动上门为群众服务。六是不断强化法律服务职能。积极推行法律顾问机制,充分发挥律师当好县乡政府、企事业单位参谋助手作用,主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活动,加大法律服务工作力度。今年以来,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291家,办理各种诉讼及代理83件,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2667件,积极为各类公益性事业和社会服务1775人次,先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5件。

    特殊人群,加强管理求突破。康县司法局协调公、检、法、民政、卫计等部门,进一步优化联动配合机制,建立社会调查、人员信息核对、监所对接、收监执行和交付等方面无缝衔接制度。实行特殊人群分级分部门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加强对重点对象监管,完善以县社区矫正股为指导、乡镇社区矫正帮教工作站管控为抓手,明确“1+1+1+n”的矫正和帮教模式,开展特殊人群“四关”,即:关注、关心、关爱、关怀活动,组织走访排查和需求大调查,对易肇事精神病人、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等特殊人群加强管理,确保特殊人群“管得住、管得好”。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有效确保了特殊人群的和谐稳定。

    本版稿件、图片均由康县司法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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